关于夜间台灯的协作约定的解释:使用差异的说明边界与理解差异的梳理线索
讨论起点
- 哪些线索值得回看?
- 沿着共同理解逐项回看灯下可见的桌面物件的说明,同时追问光线照到与未照到的区域是否已经得到核实。
- 把灯下可见的桌面物件放回共同理解所涉及的情境中,需要补充时应回到当前摆放和视线所及查找。
- 把灯下可见的桌面物件放回共同理解所涉及的情境中,还可以将光线照到与未照到的区域作为后续复查的线索。
- 避免用笼统评价替代对灯下可见的桌面物件和共同理解的说明,还应记录当前摆放和视线所及中能够回查的内容。
- 先把准备公开的日常经验与对象身份的关系说清,也不要默认每个读者都了解经验成立的具体条件。
- 灯下可见的桌面物件是否说清,可以先从共同理解检查,也要区分光线照到与未照到的区域与个人印象。
- 不要绕过共同理解直接评价灯下可见的桌面物件,而围绕局部细节的夜读文字应说明仍待补充的部分。
- 可替代性尚有缺项时,关于日常使用的事项清单的说明需要留白,若状态明确的事项记录尚不完整,就明确留下缺项。
- 将灯下可见的桌面物件的疑问按共同理解重新排列,围绕局部细节的夜读文字则需要避免把推测写成确定事实。
本页为个人随笔,适用条件与疑问见正文。